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站論壇報警崗亭設置和虛擬警察網上巡查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
根據公安部及廣西公安廳有關互聯網依法公開管理的相關文件要求,需加強網站論壇報警崗亭設置和虛擬警察網上巡查工作。現通您對所屬的網站進行自查。有關要求如下:
一、網站設有論壇的,需在論壇首頁設立“報警崗亭”,開展“虛擬警察”網上巡查;沒有論壇的網站,需在網站首頁設置“報警崗亭”。網站已設置有“報警崗亭”和“虛擬警察”的,需檢查鏈接的有效性,失效鏈接需及時更正。
三、“報警崗亭”圖標統一要求放置在網站、論壇首頁的底部偏右位置,大小約36像素寬、42像素高。
四、對所屬網站進行自查并設置“報警崗亭”及“虛擬警察”的工作需在2010年12月25日前完成。
以上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寧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